購買二手預售屋,俗稱"紅單",意思是購買對象是二手屋主,而非建商。
購買價格會怎麼算?
舉例:
原屋主與建商購買1000萬的房子,他與建商是簽約購買1000萬房子,自備款200萬,貸款800萬。
自備款透過建商蓋的樓層,會分次繳納頭期。
當您與此屋主購買1100萬的預售屋,其實您是與他買"這份合約"。
因此您需要準備100萬(該屋主賺的錢)+繼承原屋主合約已繳的金額(如原屋主已經繳給建商50萬),那麼您就需支付50萬給屋主,購買這份合約。
除此還有:代書費、建商換約費、仲介服務費...等等。
屋主確認售出後,需要繳納房地合一稅給政府,正常是45%
詳細的費用,可以與俊瑋聯絡,因為不同的建商,也會有不同的規則(自備款繳納規則、換約費...等等)